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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威尼斯v0008-Apple App Store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14 11:51:02      浏览次数:

全院教职工:

根据校人事处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22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学院拟开展2022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,为做好此次考核工作,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新聘人员第一聘期合同到期、第二聘期合同到期以及延聘合同到期教职工(合同终止日期在20221231日及以前的)

二、考核程序、形式及时间安排

1.方案制订。学院核定拟考核人员名单,成立聘期考核组,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。(1118日前)

2.个人填报材料。被考核人员学院提出考核申请,对照聘期目标任务,专任教师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》(专任教师用),非专任教师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》(非专任教师人员),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(课表、论文、论文查新证明、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及目录、立项通知书、科研项目通知单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)。(1121-1128日)

3.考核材料审核。学院聘期考核组成员对拟考核人员材料进行审核。(1129-30日)

4.考核材料展示。展示地点:科技楼南楼308会议室。(121-6日,6天)

5.组织考核。学院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考核,聘期考核组成员听取被考核人述职,并就述职人思想政治表现与师德师风情况、教学和科研及公益服务等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,结合聘期内综合表现,投票决定考核结果和聘用意见。投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,获得三分之二及以上出席人员通过方为有效。128日)。

6.公示考核结果。公示地点:科技楼南楼三楼宣传栏。(129-14日,6天)

7.向学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考核结果、下一聘期拟聘意见并提交相关材料。(2022年1217日前)

三、其他事宜

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校人事处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2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附后)及《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暂行办法》(校人〔2019〕49号)(文件张贴在科技楼南楼三楼电梯口宣传板供查阅,也可到人事管理办公室查阅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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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11 14


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

全校各单位:

根据学校实施聘任制和聘期考核工作有关要求,学校拟开展2022年下半年首聘期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新聘人员第一聘期合同到期、第二聘期合同到期以及延聘合同到期教职工(合同终止日期在2022年1231及以前的)。

二、考核内容及要求

首聘期考核以聘期合同为依据,对受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师风、工作业绩和公益服务等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。政治思想表现及师德师风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。工作业绩考核严格对照聘期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来执行。

三、考核时间

2022年1118日前:各单位提交考核方案。各单位核定拟考核人员名单,制订具体工作方案,包括考核对象、考核程序、考核小组组成、时间安排等,报人事处备案。

2022年1223日前:各单位按照考核程序要求,合理安排工作进度,按时完成考核,并报送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。

四、考核程序

1.个人填报材料。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考核申请,对照聘期目标任务,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》,并按照聘期目标任务提交相应证明材料。

2.材料审核展示。单位对拟考核人员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本单位公开场合进行展示,时间不少于5天。

3.单位组织考核及公示。各单位成立聘期考核组。各院系所考核组成员为9-15人,由本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、工会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,其中教授代表不少于考核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;其他各单位考核组成员不少于5人,由本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。考核组根据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表现,投票决定考核结果和聘用意见。结果公示,时间不少于5天。

4.报送学校审批。各单位向校聘办报送考核结果、下一聘期拟聘意见及相关材料。①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;②院系首聘期考核情况一览表(单位填写,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需提供);上一聘期目标任务书复印件(延聘人员还需提供变更聘用合同协议书复印件);第二聘期目标任务书(一聘期到期、一聘期延聘到期考核合格续聘人员提供);相关证明材料(课表、项目通知单、论文等复印件)。以上材料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5. 学校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各二级单位。

五、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

考核结果确定及使用按照《华中科技大学新进教师首聘期考核暂行办法》(校人〔201949号)执行。

、有关说明

1.首聘期包括第一聘期和第二聘期两个阶段。拟考核人员统一填写“华中科技大学首聘期考核表”,按人员类别填写。

2. 提前完成聘期合同目标任务的,可至多提前一年申请考核。

3. 确因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聘期考核的,可提出延期考核申请,经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并由学校审批通过后,方可延期考核。

4.专任教师首聘期考核按照既定程序来开展;非专任教师首聘期考核前,需进行民意测评

5. 拟考核人员成果统计,截止至聘期合同终止之日。

6.对在考核过程中出现的徇私舞弊、打击报复、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,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


联系人:张润博       联系电话:87543610

 箱:2017220100@hust.edu.cn


附件:首聘期考核附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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